現如今,使用農村污水處理設備來進行我國廣大農村地區的污水處理已成為主流。而在搭建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時,集中式項目和分散式項目有明顯的區別。在十余年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備項目建設中,中科貝特環保發現許多污水處理站選址過于倉促,給其搭建過程及后續運營帶來諸多問題。因此,今天就給大家介紹一下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備的選址規范。

1、生活污水集中式處理設施選址
通常搭建集中式污水處理設施的建設量大,建設周期較長。應充分考慮地形特點、管線和電源鋪設、當地主要風向等因素,符合國家和地方對土地利用、供電、防洪、防雷、防護等方面的規定。嚴禁在地勢低洼、洪水多發地區選擇污水處理站。村、市可有條件地考慮中水回用,進行廢棄物資源化利用。
2、分散式生活污水處理設施選址
小型生活污水處理設施選址應充分考慮農戶住房位置就近布置。結合廢棄物資源化利用的存在,鼓勵在屋前屋后或農家院子內安裝戶用機型污水處理設施。餐飲養殖場涉及的個體戶應使用隔油設施進行預處理,并做好防滲漏處理工作,防止污水和污染、土壤和地下水的外泄。

此外,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的選址必須符合市政、市政水功能總體規劃和區劃的相關要求,綜合考慮自然保護區、生態紅線保護區、水域等生態敏感區域包括相關監管道路。同時,統籌發展鄉村旅游、美麗宜居鄉村發展規劃、流域管理規劃,結合污水處理設施現狀規劃設計設施。
以上就是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選址的要點。最后,從設計規劃的角度,要注意規劃收集范圍內的管線走向、農村布局、地形等條件,最終確定一個合理的位置。